依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88条对有关起重设备的释义:
起重机械,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,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.5t的升降机;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,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。
注意“机电”二字。所以手拉葫芦不属于特种设备,而电动葫芦是特种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