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葫芦严禁以下九项操作:
一、在使用中起重物禁止超过500kg。每次起吊重物时,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抽动情况,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。
二、移动位置牵引禁止过猛,速度禁止太快。吊物上升时,严防冲撞。
三、提升时严禁将挂勾提升超过电动葫芦以上。
四、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(120次)的情况下使用。
五、严禁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。
六、严禁歪拉斜吊。
七、限位器严禁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。
八、严禁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。
九、禁止过度点动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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